(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过厂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表1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枋鈡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前埔污水处理厂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化粪池处理后,总排口的CODcr、BOD5、SS、氨氮的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174mg/L、46.3mg/L、91mg/L、31.8mg/L,均满足《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中表1三级标准限值要求(CODcr≦400mg/L、BOD5≦250mg/L、SS≦350mg/L、氨氮≦35mg/L)。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点胶及点胶后高温贴合、高温高压脱泡、烘烤等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为控制因子。项目各生产车间全部为全封闭型的洁净车间,且贴合流水线上的点胶、高温贴合、高温高压脱泡和烘烤工段的机台上均自身带有全封闭的集气罩,可有效的收集这些生产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风机风量为18000m3/h),并经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31m高的排气筒排放。
经现场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平均值为1.61mg/m3,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3-2011)中表1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00mg/m3)。废气处理设施最低处理效率为35.9%。
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2.54mg/m3,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3-2011表1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2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8mg/m3)。
(3)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为55~62dB(A)、夜间噪声为50~52dB(A),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4) 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包括不合格产品、包装废弃物,以及导电膜、有机膜、保护膜等废料,经收集后统一外售给厦门鑫佳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的含酒精空桶、酒精擦拭布、UV胶空桶,其编号为HW49 900-041-49,统一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恒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固废管理符合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在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就目前的生产规模分析可得,全厂废水排放量约为54648t/a,废水主要污染物CODcr排放总量为9.43t/a,NH3-N排放总量为1.71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86.25kg/a。符合环评报告中总量控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