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项目实行了雨污分流,在地下室配套1台型号为TJGT3-1120的油脂分离器处理厨房产生的含油脂废水,经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75m3),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再经1座处理能力为250m3/d的“A/O+消毒”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筼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经配套的化粪池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指标浓度基本保持平稳,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各污染物pH、CODcr、BOD5、SS、氨氮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中表1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总排口的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CODcr 32mg/L、BOD5 8.9mg/L、SS 14mg/L、氨氮0.069mg/L、游离(余)氯0.067mg/L、粪大肠菌群(CFU/L)未检出、动植物油0.039mg/L。CODcr、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CFU/L)、动植物油的最低处理效率分别为89.84%、90.77%、94.35%、99.87%、99.77%、95.97%处理效果较好。
(2)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设施散发的臭气。根据现场调查:
①项目设置专用烟道将废气引至屋面进行排气,并在屋顶建设油烟净化设施一套,厨房产生的油烟由专用排烟道引致所在建筑屋顶,再经配备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在上空排放,排放口位置周边无敏感目标,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②发电机房废气配有专门烟道引致屋顶排放,排放口周边无敏感目标。
③本项目配套活性炭吸附除臭系统处理污水处理系统散发的臭气,且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之前经过三级化粪池的处理,故成分较简单,产生的恶臭量较小,经除臭系统处理后,对环境影响甚微。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臭气经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后,厂界氨、臭气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氨的最大浓度为0.014mg/m3,臭气浓度为未检出。
(3)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为54~57dB(A)、夜间噪声为46~48dB(A),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 固废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厨房泔水及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医疗废物和废活性炭暂存于一期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垃圾做到日清制;厨房泔水由厨房运营单位夏商营养餐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管理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