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配套6座化粪池(1×75m3、5×100m3)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筼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且项目还未投入营运招租,本次验收未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
(2)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和燃料废气、发电机燃油废气、停车库汽车尾气。
①厨房油烟和燃料废气
小区住户厨房烹饪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油烟,主要成份是动植物油遇热挥发、裂解的产物及气味、水蒸气等。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各户自行安装的抽油烟机抽排至大楼预留的独立内置烟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住宅楼内居民废气产生量少,且源强分散,因此,燃料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极小。
②发电机燃油废气
本项目配套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在地下室专用设备房。柴油机属于应急情况下启动,正常情况下没有废气排放。项目设置专用烟道将废气引至屋面进行排气,排放口周边无敏感目标。验收监测期间柴油发电机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配套的2套柴油发电机组废气排气筒出口的烟气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标准的要求。
③停车库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厨房油烟。本项目设有停车位共998个,其中地上10个,地下室988个。汽车进出车库过程有尾气排放,尾气中主要含有CO、NOx、非甲烷总烃等有害成分。项目地下停车库内装有排风系统,风机选用低噪声风机,换气量为6次/小时,排风口与周围敏感目标之间距离保持10m以上,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西侧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其余三侧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项目周边的湖滨一里、湖滨南路248号、海燕新村、二期工程部幼儿园处、一期工程6号楼处、启明星幼儿园处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 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源昌凯宾斯基大酒店、闽南大酒店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轨道沿线两侧及轨道上方项建筑振动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临交通干线区域的要求,即昼间≤75dB要求。
(4) 固废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轨道用房商业垃圾及居民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居民生活垃圾执行遵守《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17年8月25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