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拟建项目拟利用福建联合石化EOEG(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CO2尾气为原料,通过压缩、催化脱烃、干燥、分离提纯、过冷与储存,生产食品级CO2外销,使废弃资源得到重新利用。拟建项目具有以下有利条件:
(1)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拟建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
(3)拟建项目产品方案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灵活性和适应性强;
(4)拟建项目充分依托园区现有公用设施,水、电、气及污水处理系统等;
(5)拟建项目以福建联合石化EOEG装置CO2尾气为原料,其CO2尾气正常排放量7951Nm3/h,上游企业为大型合资炼化企业,原料资源条件稳定;
(6)技术资源优势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尾气回收方面拥有成功解决方案的公司,也是国内气体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在尾气回收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核心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公司在岳阳、安庆、惠州、海南建有五套二氧化碳回收装置,食品级二氧化碳总的生产能力38万吨,拟建项目在工艺、技术、管理以及销售等方面湖南凯美特均有成功经验可复制。
拟建项目实现了石化尾气资源的综合利用,属于典型的减排、节能、低碳、循环利用的工业生产装置,是政府大力提倡与重点支持的产业,符合当今世界工业发展趋势以及环境保护的需要。
拟建项目于2018年7月13日获取了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企业)》备案证明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90号令)第九条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2018年7月20日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我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厦门宏业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