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装箱集团”)于2013年12月注册成立,合资股东包括厦门国际港务、厦门国贸集团、厦门象屿集团以及香港新世界港口等企业,总运营资产超过100亿元。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东渡港区5-16#港区由海天分公司实际运营。随着厦门港东渡港区集装箱量的增加,箱类的扩展,现有U10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配套设施已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为更好地服务货主、满足各类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场需求,拟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进行改造,以满足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安全堆存需要,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改善服务环境。项目建成后,将由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分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海天分公司(用人单位)进行运营。
建设项目于2020年5月29日通过厦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了《项目登记表》的填写,报建编号3502002006020602,并通过了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的在线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第九条:“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2020年6月,受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厦门宏业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