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6日,位于福建安溪县湖头镇,占地面积2072亩,员工2800多人,已形成了包括烧结、炼铁、炼钢、连铸、轧钢等工序在内的冶金联合企业。在福建省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县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推动下,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完成了资产重组。2014年1月国家工信部第一号公告确定为第二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2018年3月30日,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无条件通过,并于6月12日完成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7月13日正式更名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建设综合原料场、60m2烧结机一台、8m2竖炉一座、380m3高炉一台、30吨转炉一台、连铸系统、150m3活性石灰窑一座。2004-2012年期间,泉州闽光建设先后建设380m3高炉一台、1座1000m3炼铁高炉(等量淘汰100万吨铁产能),又将2座380m3高炉扩容性大修至550m3;建设30吨转炉一台,50吨转炉一台,又将现有2座30吨的转炉更换成炉容50吨转炉;建设60m2烧结机一台、180m2烧结机一台,又将2台60m2烧结机更换成90m2烧结机;建设1条100万吨/年棒材生产线、1条60万吨/年线材生产线、1条60万吨/年高速棒材生产线、一机四流连铸机2台。
泉州闽光目前拥有烧结、炼铁、炼钢、连铸、轧钢等工序,主要工艺装备有:2台90m2和1台180m2烧结机、2座550m3和1座1000m3高炉、3座50吨转炉、3台4机4流方坯连铸机、2台2万m3制氧机、1条年产100万吨棒材生产线、1条年产60万吨高速线材生产线和1条年产60万吨高速棒材生产线。现主要产品为闽光牌高等级建筑钢材。
自从2005年12月2日国务院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以来,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又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钢铁工业压缩产能及调整产业结构的文件,要求企业技术升级限制类装备及调整结构。三钢集团的三个生产基地(三明本部、罗源闽光及三安钢铁)都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由于三钢集团历经几十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具备年产1000万吨钢的能力,仍存在按目前政策属于限制类的装备,须按照国家钢铁工业产业政策实施技术升级为鼓励类或允许类装备。
三钢集团产品特点是建筑用材比例高,制品材比例低。尽管2016年以来生产经营形势乐观喜人,但从长远发展看有必要降低建筑用材比例,提高制品材比例,进一步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钢集团的三个生产基地有不同的区域优势,拟计划通过产能置换,实施装备技术升级、调整结构和生产布局。
拟建项目淘汰现有2座550m3高炉和1座1000m3高炉(即原厂区1#、2#、3#高炉),退出炼铁产能228万吨/年;在现有厂区原烧结和球团地块产能置换建设1座1200m3高炉(4#高炉),1座1250m3高炉(5#高炉)及其配套工程,年产铁水228万吨,不增加炼铁产能。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要求,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闽经信函产业[2017]1173号文:“关于同意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批准了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方案。泉州闽光据此拟实施“三钢集团产能置换(泉州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2019年8月13日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为该项目立项备案(闽工信备[2019]C090015号)。为实施该项目,泉州闽光于2019年11月拆除12m2球团竖炉。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泉州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淘汰550m3高炉2座和1000m3高炉1座,建设炼铁1250m3、1200m3高炉系统各一座,1座220kV变电站,1座12万m3高炉煤气柜等公辅系统设施。落后设施淘汰置换,装备水平实现大型化、节能化、环保化,生产工艺技术采用国内领先。炼铁产能为228万吨(无新增产能)。其中备案表中的1座220kV变电站、1座12万m3高炉煤气柜建设单位将另外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评价,不纳入本报告评价范围,将另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第九条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2023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我司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范围为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改建4#高炉、5#高炉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内容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4#高炉、5#高炉及其配套系统、4#热风炉、5#热风炉、4#高炉循环水系统、5#高炉循环水系统、喷煤车间、矿焦槽、维修车间、电气车间等。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本次评价仅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改建4#高炉、5#高炉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在投产后正常运行时以及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不包括其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主要包括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预期效果、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概算等,以及拟建项目施工阶段涉及的建设施工、装修工程、设备安装与调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