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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沃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75万米蜂窝纸板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更新时间:2018-3-22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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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沃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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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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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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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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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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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沃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75万米蜂窝纸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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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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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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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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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厦门宏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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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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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沃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75万米蜂窝纸板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桥头村龙池大道,建设单位租用福建佳盛电子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作为本项目经营场所,总租用面积6050m2。项目总投资380万元,主要从事蜂窝纸板的生产销售,年产275万米蜂窝纸板。项目现有员工20人,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年工作日300天,厂内不设员工食堂和宿舍。
企业于2017年4月委托厦门阳光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漳州市沃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75万米蜂窝纸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7月获得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审批意见。现项目运行正常,具备了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于2017年10月漳州市沃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厦门宏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01日~11月02日对企业进行现场竣工验收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通过本次调查和现状监测,确定漳州市沃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运行期是否达到了环评以及批复的要求,其环保设施是否按设计投运,各项环保措施是否落实。为环境管理部门最终确定该工程是否能够通过环保验收,提供决策支持。
该项目已通过评审,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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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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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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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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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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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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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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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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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水:项目用于制胶用的搅拌桶日产日清,每天定期用清水清洗,一次用水量为30L,此部分清洗废水(胶状,不产生沉淀物)每天定期排至存储池,回用于制胶工序,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营运期制胶水工段粉状物料木薯淀粉、硼砂投料时会产生少量粉尘。粉料解袋后倒扣于搅拌桶上,粉料通过负压被输送至搅拌桶密封罐体中,然后按一定比例加入水,启动搅拌桶,搅拌物料制成木薯胶。本项目制胶过程产生的极少量粉尘,经加强车间密闭及员工防护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蜂窝生产线、搅拌桶、分纸机等生产设备。项目部分封闭生产,进行了墙体隔音、空间衰减等措施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持其良好稳定运行,确保作业场所噪声得到一定的消减。
(1)工业固废
①纸张边角废料
项目在裁切工序中会有边角料产生,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3.6t/a。
②含胶水原料空桶
本项目含胶水原料空桶,属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HW49,年产生量约0.05t,含化学原料空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回收协议见附件:7)
(2)生活垃圾
该项目的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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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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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由本报告废水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期间厂区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限值的要求。
废气: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粉尘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各点位昼间监测最大值为64分贝,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限值。
固废:项目裁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经统一收集后卖给物资回收部门;
该项目的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含胶水原料空桶属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HW49,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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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评审专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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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生活垃圾规范处理
各排污口补充排污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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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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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各类污染物监测结果及企业环境管理情况表明,漳州市沃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75万米蜂窝纸板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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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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