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同时”执行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pH、CODcr、BOD5、SS、氨氮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收集池,后续由外部单位外运处置。
(3)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产生的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设置排气扇水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
经现场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限值要求。
(4)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两个验收监测周期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的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①一般固废:粉尘浆料和石材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将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厂家回收利用。
②生活垃圾:该项目的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