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
由于园区现还未进行招租,目前尚无企业入驻,故本次验收未对废水进行监测,园区现场预留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场地,待企业入驻正常运营后,由各入驻企业各自对污水进行处理净化后,再对废水进行验收监测,并将废水监测工作落实到各企业以后日常管理工作中。
(二)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燃料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停车库汽车尾气。
①食堂油烟和燃料废气
本项目于11#楼1层设1个食堂,规模月1650人次/天。食堂烹饪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油烟,主要成份是动植物油遇热挥发、裂解的产物及气味、水蒸气等。针对食堂,待后续招标后要求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电和管道燃气等清洁能源,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浓度≤2.0mg/m3后,排至项目预留的独立内置烟井引至11#楼顶楼排放。
②发电机燃油废气
本项目配套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地块一11#楼一层发电机房设置柴油发电机2台,地块二4#厂房一层发电机房设置柴油发电机1台。柴油机属于应急情况下启动,正常情况下没有废气排放。项目设置专用烟道将废气分别引至地块一11#楼、地块二4#楼楼顶排放,排放口周边无敏感目标。验收监测期间柴油发电机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配套的2套柴油发电机组废气排气筒出口的烟气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标准的要求。
③停车库废气
本项目设有停车位共87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642个,地下停车位230个。汽车进出车库过程有尾气排放,尾气中主要含有CO、NOx、非甲烷总烃等有害成分。项目地下停车库内装有排风系统,风机选用低噪声风机,换气量为6次/小时,排风口与周围敏感目标之间距离保持10m以上,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地块一厂界南侧监测点数值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其余各监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未出现超标点,声环境质量良好。
(四)固废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泔水。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垃圾做到日清制;食堂的泔水废渣要求中标单位委托污染治理专业单位处理。固废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