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
本改扩建工程废水主要来自清洗线排放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废气塔排放吸收液以及清洗线定期更换的废槽液,更换废槽液排入废液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废水采用“中和→蒸发→蒸馏→紫外 +活性炭→离子交换→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出水可回用于生产清洗线,浓缩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废气
项目扩建后,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真空开关管生产过程中清洗工序产生的酸雾(氯化氢和硫酸雾)和浇注、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极少量的粉尘。酸性气体采用线体封闭设计,槽边抽风,经“洗涤净化塔(含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浇注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扩建项目所需设备主要利用原有设备,新增主要噪声源为新建1套酸性气体处理设施配套引风机和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配套引风机,同时项目取消2套酸雾废气处理塔和3套有机废气排风机,总体上减少高噪声设备。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企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项目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设置声屏障相结合的措施;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高噪声生产设备安装橡胶隔振垫或减振器;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建筑物阻隔、大气吸收和距离衰减,项目生产设备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可回收包材、木托盘及不良配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HW08)、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废弃的化学品包装物(HW49)、废活性炭(HW49)、表面处理废物(HW17)等。
项目在厂房内设置一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不良配件等一般工业固废由供应商回收处置。设有1个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