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主要包括线网指挥中心办公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安置房社区配套生活污水。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在2#线网指挥中心西北角设2座6m3隔油池用于处理线网指挥中心食堂含油废水;在2#线网指挥中心北侧设置50m3化粪池5座,在5#安置房社区配套用房西南角设置6m3化粪池1座处理办公生活污水,满足设计的要求。经隔油处理后的含油废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接入附近湖滨南路污水管网进入筼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且项目还未投入营运,本次验收未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仅对现场相关设施进行核实。
(2)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燃料废气,发电机燃油废气,停车库汽车尾气。
①食堂油烟和燃料废气
②发电机燃油废气
本项目配套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在地下室专用设备房。柴油机属于应急情况下启动,正常情况下没有废气排放。项目设置专用烟道将废气引至屋面进行排气,排放口周边无敏感目标。
验收监测期间柴油发电机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配套的2套柴油发电机组废气排气筒出口的烟气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标准的要求。
③停车库废气
本项目设有停车位共286个,其中地面停车位50个,半地下停车位236个。汽车进出车库过程有尾气排放,尾气中主要含有CO、NOX、非甲烷总烃等有害成分。项目地下停车库内装有排风系统,风机选用低噪声风机,换气量为6次/小时,排风口与周围敏感目标之间距离保持10m以上,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北侧、西侧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其余两侧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项目周边的湖滨一里、一期工程8#楼处、二期部幼儿园处、二期11#/13#楼处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 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湖滨中路西侧居民区、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北侧源昌凯宾斯基大酒店、闽南大酒店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
(4) 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办公生活垃圾和食堂产生的泔水,本项目配套不同颜色垃圾桶等分类暂存场所和设施,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垃圾做到日清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针对食堂泔水废渣要求食堂中标单位委托污染治理专业单位处理。